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由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三个逻辑”
[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理论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①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贯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立场、观点和方法,②继承我们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④系统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
[实践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之中完善形成的,并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进一步丰富。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2)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
(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
(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四、“一规划两纲要”的时间表路线图
1.[2025一初步]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2.[2035三基本]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1.[绝对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必须坚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2.[根本所在]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3.[党法一致]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
六、“坚持三者有机统一”
1.[科学本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特征的科学概括,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规律的本质把握。
2.[根本在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3.[人大安排]人大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健全和完善人大制度。
七、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
1.“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百年经验之一。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2.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3.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和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
2.[国情决定道路]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3.[道路显著优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植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生发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符合实践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具有显著优越性。
4.[要义根本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抓手
[一厦五柱三要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厦),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要义),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柱)。
十、新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为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
十一、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1.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3.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十二、全过程人民民主
1.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2.“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它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2023年法考习思想更新中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由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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